【大家健康 2007.09 文╱張雅雯】
不少家庭常發生上一代過世後,下一代爭產的糾紛,為避免親人理不清家產而失和,家中成員該怎麼及早溝通、做好節稅規劃?
「談死亡」一直是國人的禁忌,為了避免觸霉頭,多半被視為不宜談論的話題,然而,人人都有離開人世的一天,如果當事人沒有交代,身後事如何處理、遺留物如何分配,往往讓許多家庭在悲傷之餘,因此產生紛爭。
財產理不清
家人添困擾
為錢反目的連續劇劇情,成功大學附設醫院安寧共同照護護理師邱智鈴在病房內看過不少,特別是在患者沒有事先規劃的情形下,更讓家人後續處理上增添不少麻煩。
一種是「為遺產怎麼分配而爭」,尤其發生在兄弟姐妹眾多的家庭內,往生的長輩若沒有備妥一份具法律效力的遺產分配文件,子女彼此怎麼分,難免有不公平的爭執。她表示,許多患者會先拖過一段時間才往生,甚至在意識不明期間,遺產問題就浮出檯面,不乏有家屬在醫院為此產生爭執。
另一種是「財產相關的物品,只有當事人清楚」。她就曾遇過一個老榮民,娶了不識字的年輕太太,平時都是他掌家中經濟大權,按月給太太菜錢,當他因肺癌末期住院,短時間內已意識不清,也無法交代後事,往生後,家人沒人知道他帳戶有多少錢、印章藏哪裡,更遑論哪個印章是對哪個戶頭,讓家人處理時很困擾。
立遺囑
不只為分家產
國立台北護理學院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教授林綺雲指出,國人對遺囑有種迷思,似乎把死亡當作是「別人的事情」,事實上,預立遺囑的目的,是讓人在意識清楚、有自主行為能力時,表達出對自己身後財產的意見,而不是身後才任人擺布,或造成意見不同的子孫為難。
遺囑重點不只有遺產分配,她提及,國外很早就有遺囑的觀念,不是為了交代遺產,而是基於宗教目的,對自己一生來懺悔、交代心願,跟大家說再見、對不起與謝謝,這種告別動作,其實相當窩心,讓死亡不只是一段傷痛。然而,演變至今,多數人對遺囑的重心,都只放在財產的分配上。
與長輩談遺囑2要點
1.找對時機,感性切入
由於生前規劃牽涉到個人主觀意識,林綺雲認為,即使晚輩出於善意提醒,也不適宜開門見山來鼓吹,她強調,時機很重要,比如:看到電視上有災難新聞播出,就可談及,若是自己遇到類似情形,會希望家人如何處理後事、記得幫忙完成什麼事情等,聽聽大家的意見。
此外,「家」是最合適談論的地點,透過感性一點的語調,不一次就談論結束,因所有生前規劃,就是透過整理、分享,讓當事人及家屬遇到死亡到來時,能安心,而不是有遺憾。
2.打破禁忌,雙向溝通
「談遺囑是雙向的互動,不是單一方要交代或是要答案。」林綺雲指出,雖然還是以當事人主動為佳,但有時候,拒絕談死亡的不是長輩,是晚輩以「不要講這個」、「想太多了」字眼,終止可能開啟的談話,讓這類話題更加成為禁忌。
由律師見證
且能隨時更改
林綺雲強調,最有效的溝通,建立在彼此的關係是否夠好,像有些家庭,父母跟子女輩本來就衝突不斷,怎麼可能好好溫情交流、放心論及財產事宜?她指出,在親子關係不佳的環境中,當事人的確有可能對遺產另有規劃,未必一定留給子女。
曾有一名住在養老院的老人,為了感謝院方對他的照顧,在日曆上留字,指定將遺產捐給養老院,雖然家屬有異議,不過,經比對確定是老人的筆跡後,仍依照他的心願捐出遺產。
但類似這樣的案例,能善了的又有多少,因此,林綺雲建議,遺囑最好經律師見證,具有法律效力為佳,如此可作為人情無法處理時的最後依據。她也提醒,立遺囑應根據當下狀況,有什麼就交代什麼,且可隨時更改文件,如同出遠門者會對家裡人、事有所交代一般,才能慢慢破除「立遺囑會招致死亡」的迷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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